女薪资管理员林芙蓉,手攥辞职员工的6张工资卡,做起了发财的美梦,半年时间轻松地将公司财物11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。近日,经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,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对林芙蓉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。 现年28岁的宁波人林芙蓉,于去年9月份在一物流装备公司任薪资管理员,负责公司的工资核算及发放。一次,她偶然发现自己手中多了6张辞职员工的工资卡。于是,贪念让她“悟出”了一条生财之道。 在工资核算时,林芙蓉仍然把这6个已辞职员工工资核算到工资表上,公司相关负责人在审核时未发现其中的猫腻。审核盖章完毕后,林芙蓉便往这6张工资卡中发工资,等银行将钱打进卡里后,林芙蓉用其所持有的工资卡将钱取出。直至案发,林芙蓉用此手段,轻松地将公司资金11万余元纳入自己腰包。 |